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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招考180名儲備環保稽查員

【記者陳實/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為持續提升稽查品質,遏止環境污染事件,預計於今年4月辦理儲備約僱人員及約聘人員招考,錄取150名儲備約僱人員及30名儲備聘用人員,報名期間自3月7日8時至3月16日18時止,採網路報名,最新消息請至網站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Info?ID=7981查詢,經考試及格並正式進用者,約僱人員月薪新臺幣31,175元,聘用人員40,901元。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此次將儲備約僱人員及聘用人員合併招考,並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筆試於4月23日舉行,筆試題型包含單選題、多選題及簡答題,範圍涵蓋環保概論、環保稽查實務、環保相關法規、貪污治罪條例及行政法等; 通過筆試者,則可繼續參加於5月14日及5月21日舉行的第二階段口試 ,其中筆試分數佔50%、口試分數佔50%。

《圖說》全程監督原車運回廢土產源。〈環保局提供〉

他說,此次招募的約僱人員以環境公害陳情案件為主要稽查勤務,須具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即可報考;而聘用人員主要協助環境稽查重案組辦理本市國土破壞及重大環境污染專案,報考資格須具備以下三者條件之一:(一)為環工、化學研究院所畢業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環保證照、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1年以上者;(二)國內外大學畢業者,須具有環保證照、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2年以上者;(三) 國內外專科畢業者,須具有環保證照、或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3年以上者。

《圖說》稽查員前往非法燃燒廢棄物現場進行稽。〈環保局提供〉

程大維指出,招考預計錄取180人,考試合格者將依人力缺額陸續遞補。不論約僱或約聘人員,均須視案件狀況配合檢、調、警、環聯合稽查及24小時3班制方式輪值,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環保法規執行污染環境行為或事實的稽查、勸導、告發作業,對於違反各類環保法令的案件作成裁罰處分,以及辦理後續行政爭訟與債權債務保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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