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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111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 五大改革成亮點

【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文化部(二十四)日召開「一一一年度電視金鐘獎改革說明記者會」,宣布金鐘獎將推出五項改革措施,記者會由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一一0年電視金鐘獎總召曹瑞原導演、特別獎委員湯昇榮總經理共同出席,並由前主播「視網膜」擔任主持人,針對今年度電視金鐘獎改革重點向外界說明,最受矚目的一點即是「節目類」及「戲劇類」正式分家,分二個場次頒獎。

導演曹瑞原表示,電視金鐘獎的改革是相當具前瞻性及責任感的作為,更代表政府支持影視產業的決心,期許文化部在前瞻計畫已建立的基礎上持續投入資源,相信影視產業將成為國家未來經濟產業的帶動者,迎來產業的「黃金十年」。湯昇榮則提到,「改變是為了策進更好的未來」,金鐘獎的獎項變革,是對於產業更高的尊敬及鼓勵,也是改變產業各個工作環節的關鍵。

第一項是「連續劇及迷你劇集」獎項方面,因應近年台劇製作規模與品質不斷創新高、新劇種輩出、劇組分工因而更加細緻的趨勢,為能立即回應業界反映,今年增設「造型設計獎」、「視覺特效獎」、「戲劇配樂獎」及「主題歌曲獎」四個獎項。期盼將優秀的技術人才留在臺灣,觸發臺灣發展後製科技及形成後製園區的可能性。

第二項改革則是參考美國艾美獎多場次頒獎概念,將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分為「節目類」及「戲劇類」二場次頒獎,讓典禮時間運用更有彈性,「節目類」將頒發綜藝節目、益智及實境節目等二十一項獎項;「戲劇類」則頒發戲劇節目、迷你劇集及電視電影等二十七項獎項,今年二場頒獎典禮將在十月下旬,分二天連續舉行。將各自頒發相關技術類獎項,獎項更趨完整細緻,解決歷年技術獎項多由戲劇類節目獲獎的結構性問題。

第三項改革,今年將設置「最具人氣戲劇節目獎」、「最具人氣綜藝節目獎」二項非正式競賽獎項,並導入觀眾票選機制,以增加觀眾參與度、提升金鐘活動討論聲量,並適時規劃舉辦國際工作坊,藉由邀請國內外當紅作品編導團隊於金鐘期間共聚一堂,進行經驗交流,提高金鐘獎及入圍或得獎作品的國際關注度與討論聲量,以形塑金鐘獎品牌知名度。

第四項改革,因應兒童、少年節目不同的受眾及製播方式,以及鼓勵提升兒少節目質與量,「兒童少年節目獎」將細分為「兒童節目獎」及「少年節目獎」二個獎項。第五項改革,今年「特別獎」得主將頒予獎金十萬元,並鼓勵業界踴躍推薦人選報名參賽特別獎,以肯定推動電視事業及產業發展有傑出成就的個人或團體,建立產業界楷模。

文化部表示,電視金鐘獎是電視業界最高尊榮的象徵,文化部將持續祭出人才培育、內容投資及OTT整合三支箭,帶動國內影視產業發展,更將透過電視金鐘獎改革,提升金鐘獎及我國電視作品國際能見度,期許電視金鐘獎成為亞洲電視內容指標性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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