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專欄【胡文琦專題】如何真正有心紀念鄭南榕?

【胡文琦專題】如何真正有心紀念鄭南榕?

文/胡文琦

針對鄭南榕先生的76歲冥誕,日昨,不止遺孀葉菊蘭認為侯友宜應該給她「一個說法」外,總統府祕書長林佳龍更特地在臉書上發文追悼,並明顯企圖「政治操弄」的點名當年衝進雜誌社,逮補鄭南榕的新北市長侯友宜目前正在參選總統,何其諷刺?林秘書長強調,但願侯友宜的心中有悔,也真心反省那場「戕害言論自由、不該存在的行動」云云。

坦白說,看著正國會龍頭的林佳龍,此番有點近乎「無病呻吟」的「論述與邏輯」後,筆者真的不是故意要找他的麻煩或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果若他真的想要紀念、緬懷鄭南榕先生,並完成他心心念念的「言論自由、亦即就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的話,他真的可以這樣廉價、虛無表現?或者說是不進行真正的「真相追尋」與「轉型正義」嗎?

其實,筆者因「做什麼、像什麼」的工作職業關係,亦曾大力批判過有關鄭南榕的自焚事件,至今仍是半調子「不清不楚」的詭異現象,甚而還鼓吹過葉菊蘭女士,應該司法提告之前有關對其先生「不利」,或是刻意栽贓抹黑的諸多平面與電子評論,如已辭世李敖當時的「公開評論」,但遺憾的是,並沒有看到有關鄭先生的基金會有任何實質的具體行動。

但,人生就是這麼的「小」與「因果輪迴」,真是應驗了台諺的那句老話,「相堵遇到」,日前,在錄製完中廣新聞網的政論節目後,筆者巧遇鄭先生的遺孀葉菊蘭女士,因是晚輩也確曾對他有過強力批判,深覺自己應向葉董事長親自致意,而葉女士當場也釋懷表示,雖可以理解藍綠的政治攻防因素,但仍希望筆者多多尊重一下鄭先生的犧牲與貢獻。

也正因為這樣的「良善機緣」,就在看到林秘書長一席完成「『類』例行公式」般的臉書發文後,更讓筆者覺得必須出來「說句公道話」,暫且不論侯友宜市長當時的「公務警察身份」,能否更人性、溫暖的回應當時的相關執法行動,唯其強調一貫問心無愧、奉命行事的「依法行政」,也確是可以且應該「被理解」的在執行上級長官所交付的「命令」才是。

準此,真心希望不要再有諸如「如果重來一次,仍會做出一樣決定」的殘酷人性試煉機會,但如果真要紀念鄭南榕先生的話,其實,那也很簡單,就這麼三件事,一是請公佈當時下達攻堅命令的「上級長官」並依法處理,二是貫徹蔡總統誓言「在我任內,沒有人需要為自己的信仰而道歉」的莊嚴宣誓,三就是「真正實現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不是嗎?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為政治評論家、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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